蛇年伊始,市档案馆查阅大厅出现了感人一幕:一位年近八旬的婆婆眼含热泪,向档案馆工作人员连声道谢。
婆婆原是沙嘴办事处人,她的前夫姓李,中年丧偶后带着儿子改嫁到如今的刘家。近些年,婆婆和现任丈夫的一家都生活在外地,唯独自己的儿子生活在仙桃。现在,婆婆的现任丈夫已去世,婆婆打算回仙桃,将自己的户口与儿子迁在一起,公安部门要求婆婆提供与儿子的亲子关系证明。我们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,根据婆婆的述说,分别查阅了1979年阶级成分册和1990年人口普查册,由于婆婆年纪偏大,记忆模糊,查找起来难度很大。工作人员通过延长加班时间,经过反复比对其家人名字,最后终于在沙嘴杜柳社区找到其1979年与儿子的居住信息。为其提供了打印复印件,婆婆激动不已,连声说:“这么久了,没想到还能找到的,你们档案馆帮我的大忙啊!真心感谢你们,你们辛苦了!”
3月19日,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来函市档案馆,请市档案馆帮助查找干部施某某的原始年龄档案,解决施某某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问题。按照中组部、人事部、公安部《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组通字[2006]41号)中“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,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,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”的规定,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施某某原籍袁市镇袁市大队的线索,迅速电脑检索馆藏《一九九零年的人口普查册》第187卷,找到了施某某最原始的出生年月记录,并将出具了证明材料,为确认施某某的出生日期提供了原始依据。(查询利用科 崔佳)